11月8日,记者从山西省科技厅获悉,该厅和山西省教育厅、山西省财政厅等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全省大型科研设施与仪器等科技资源开放共享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旨在进一步提高科技资源利用效率和共享水平,充分发挥科技资源对山西科技创新的服务支撑作用。
《若干措施》围绕制约科技资源开放共享的堵点、痛点、难点问题,结合山西实际,分别从完善省级网络管理服务平台、开展新购科研仪器查重评议、推进科技资源在省级网络管理服务平台入网共享、运用市场化模式推动开放共享等八方面,出台有针对性的政策措施,帮助仪器设备管理单位和实验技术人员破解“不敢共享、不会共享、不愿共享”难题,有力支撑山西科技创新事业高质量发展。
《若干措施》提出,探索科技资源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改革,在不改变所有权的前提下,鼓励高校成立或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对外租赁借用服务。高校对外提供开放共享服务,可以按照成本补偿和非营利原则收取材料消耗费和水、电等运行费,还可以根据人力成本收取服务费,服务收入纳入单位预算,由单位统一管理,用于科研设施与仪器等科技资源的更新维护、运行补助及人员绩效支出。此外,要完善绩效激励机制,鼓励管理单位将开放共享服务与内部绩效考核相挂钩。
近年来,山西省不断加大财政科研资金投入,大型科研设施与仪器等科技资源持续更新,开放共享环境日益优化,开放科学成果惠及社会。截至目前,山西科技资源开放共享网络管理服务平台共录入设备7171台(套),比2016年平台上线时的2163台套增加了近232%,其中“十四五”期间增加4047台(套);设备原值由13亿元增至66亿元,增加了约408%,其中“十四五”期间增加44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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