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广告费,是指企业为刺激消费者购买产品或服务的欲望,达到促销目的,通过各种媒体进行促销或发放礼品所支付的费用。
新《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44条规定了广告费的扣除标准。企业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推广费,除国务院,财政税务机关另有规定外,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15%;超出部分允许结转并在下一个纳税年度扣除。
广告费税前扣除的标准是什么?
广告费、业务推广费税前扣除标准为:超出部分结转后,按当年销售(业务)收入的15%计提。根据规定,广告费扣除限额为15万元。实际发生额与限额的差额为本次年报增“加:加上以前年度累计扣除额”,下一次年报调整减少以前“年度累计扣除额”。
销售(业务)收入的30%从本年扣除:化妆品制造业、医药制造业、饮料制造业(不含白酒制造业)。
未扣除:烟草公司企业发展烟草广告费。
广告费的税前扣除比例标准视各行业的性质各是多少?
印刷广告的净收入从广告成本中扣除印刷费后,按从价计算。自1985年7月1日起,一般印刷企业广告的税率为4%,其他网络广告的税率为11%。广告税是根据纳税人发布印刷广告和其他广告,并产生应税广告。一般来说,纳税额是根据纳税人所得的广告收入计算的。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由国家税务总局制定,自2000年1月1日起施行。
广告费和业务推广费的扣除标准分别为15%和30%,不能扣除/1、《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四条规定,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业务推广费,按不超过当年销售(经营)收入15%的比例扣除,超出部分结转企业所得税第二年纳税,国务院财政税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2、根据财税[2009]72号文的补充规定,化妆品生产的广告费和业务推广费扣除药品生产企业和饮料生产(非酒精生产)企业,不得超过当年销售(经营)收入的30%年度扣除;超出部分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3、烟草公司的烟草广告费和业务推广费,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不得超过扣除。
广告费税前可以扣除多少?
一般企业:《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四条原则上规定,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业务推广费,不得超过当年销售(经营)收入的15%,除国务院和财政税务机关另有规定外,可以扣除的部分,超出部分在下一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特殊企业:财税48号文第一条规定:“生产销售化妆品、药品制造、饮料制造(非酒类制造,下同)的企业,不得超过当年销售(经营)收入的30%;超出部分在下一纳税年度结转抵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512号)第四十四条,烟草企业的烟草广告费和业务推广费,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不得从符合条件的企业广告费和业务推广费中扣除。除国务院和财政税务机关另有规定外,可以扣除当年销售(经营)收入15%以下的部分,也可以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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